需要材料如下:
1,申请者的护照首页信息;
2,有效签证的信息;
3,预计出发时间(早于有效签证一个月),父母亲姓名,家庭地址,电话。
自2013年5月15日起,凡拥有有效的申根签证、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签证或居留许可的持有人,均可以享受电子签证待遇。
25个申根国家包括:奥地利、比利时、丹麦、芬兰、法国、德国、冰岛、意大利、希腊、卢森堡、荷兰、挪威、葡萄牙、西班牙、瑞典、爱沙尼亚、拉脱维亚、立陶宛、波兰、捷克、匈牙利、斯洛伐克、斯洛文尼亚、马耳他和瑞士。
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10个成员国包括(OECD),除过25个申根国家之外:澳大利亚、加拿大、爱尔兰、日本、韩国、墨西哥、新西兰、土耳其、英国和美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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